2019年5月,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“关于开展生产企业检验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”,由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负责实施“中药五加皮显微鉴别”的检验能力评估工作。
此次检测五加皮样品虽为中药产品,但是并不在公司使用原料范围之内。与历年来检验能力评估不同的是,本次检测需要同时提供两份检测样品,企业按照《中国药典》标准进行检测。沃华医药质量部根据《中国药典》所要求的标准,经过细心准备,精密检测,规定时间内检测完毕,并在第一时间将检测报告上报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审核。
今年8月,公司收到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关于评估通过的通知。此次检测能力评估,沃华医药整体测评能力表现为优秀。这是公司连续七年顺利通过省局检验能力评估,体现了企业具备良好的检验能力,是保证沃华产品质量的强力后盾。